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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 《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0〕7号)

原创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请用微信扫一扫 2023-09-19 07:30 {{clickNum}}

政策解读

政策名称:《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编号:粤府办〔2020〕7号

政策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

成文日期/发布日期: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9日

发布单位: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政策背景: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出台一系列政策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但仍存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不足、扶持力度不够、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适用对象:广东省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包括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

政策意义: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促进我省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和成功创业。

主要内容:

一、提高退役军人市场竞争力

一是广泛开展适应性培训。原则上在退役军人报到一个月内完成一次适应性培训,侧重于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就业创业指导等教育,由省财政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贴。开展军人退役前职业指导,深入“送政策进军营”活动。

二是大力开展技能培训。有培训意愿、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培训期限一般不少于3个月,推行“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鼓励参加职业技能提升重点工程中。

三是支持退役军人提升学历。鼓励退役军人在退役2年内免试参加全日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高校专升本教育,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从招录政策和学费资助等方面补贴,给予一系列优待政策。

四是提高教育培训主体积极性。加强对承训机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考核评估,对优秀承训机构进行省级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训)示范基地认定,并给予一次性奖补。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退役军人实训中心、数学工厂等,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培训。

二、提升退役军人就业率

一是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和聘用职工时,适当放宽对退役军人要求的专业、年龄、工龄和学历等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是多方位拓宽就业渠道。每年全省至少安排400名指标,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设置岗位面向退役军人招募公务,优先从退役军人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安保等岗位比例,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

三是对吸纳就业给予财税金融优惠。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且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用人单位,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10000元标准给予补贴。新招用退役军人且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

三、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创业

一是加强创业指导。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参加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班,按规定给予10000元资助。

二是加强财政金融扶持。符合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可按规定享受国家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退役军人创办的军创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还能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三是加强创业孵化和创业项目支持。鼓励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载体设立退役军人专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省重点培育5个左右退役军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入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的退役军人初创企业,按照一定比例比例减免租金。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可申请租金补贴,珠三角地区每年最高6000元,其他地区每年最高4000元,最长3年。

四、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返乡入乡创业扶持。完善支持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促进退役军人利用自身优势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建立退役军人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资源对接平台,加大涉农专业技能培训力度,鼓励和引导退役军人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是支持完善服务体系。搭建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设立退役军人窗口,提供免费服务,每年至少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为失业退役军人建立就业台账,实时掌握就业情况,针对下岗失业的,及时纳入再就业帮扶,优先推荐再就业。

三是优化人力资源服务。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用工企业介绍退役军人员工,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400元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同时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管理,严厉打击“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来源: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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