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报 | 消防救援人员就业优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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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消防救援人员就业优待内容
【享受对象】
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
【优惠内容】
三级、四级消防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报考国家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招用、录用和聘用工作人员或职工时,对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
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除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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